东方快评丨谨防僵化流程成便民服务“拦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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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快评丨谨防僵化流程成便民服务“拦路虎”

2024-03-20 水下拆除
详细介绍:

  最近,上海静安区陕西北路581号的居民张先生有些洗澡上的烦恼。原来,随年纪的增长,张先生觉得在浴缸里洗澡很危险,况且自己曾在浴缸中滑倒骨折,所以萌生了拆除浴缸的想法。于是,张先生致电物业,上海静置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查看后表示,拆除浴缸是个小工程,完全没问题,也不用张先生付钱,谁知这之后就再也没了下文。张先生随后获知,此事被物业公司一个流程卡住了。(12月18日东方网)

  据了解,张先生所住房屋为直管公房,产权属于上海静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张先生等5户人家只是房屋的承租方,浴缸是整层5户人家共用的,根据物业有关办事流程,拆浴缸必须递交5户人家都同意的申请材料。尽管4位承租人早已不住在此地,甚至有一位身在国外,但好在张先生有其他4户承租人的微信,通过沟通,获得了这4户承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房本复印件以及微信聊天记录,大家都表示,愿意将此事全权委托给张先生办理。

  不过,物业公司以缺乏身在国外的承租人真实意愿公证文件为由,拒绝接受张先生申请材料,并给出两条解决途径:一是由在国外承租人到中国大使馆开具证明寄回国内;二是张先生到公证处开具公证书。对于张先生提及有微信记录证明并请求物业人员与该承租人现场视频确认,物业方以“没这个技术”和仅限于书面材料存档而否决。

  表面看,物业公司这是依照流程办事,无可指谪。因每个流程均白纸黑字列明,没有自由裁量空间,如果不严格照章办事,经办人明显违章,且可能给公司带来不必要风险。问题是,物业方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流程、经办人责任和公司风险等因素,就是没有急市民所急,缺乏起码的以人为本理念、解决“疑难杂症”意愿和履职担当精神。

  事实上,物业公司有多条路径突破僵化流程,为张先生排忧解难。一是采信张先生与在国外承租人的微信沟通记录,将有关截屏打印成书面即可,因为合法取得的微信记录早已被司法机关认定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二是物业公司经办人员出具证明,并经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纪要对此事实予以确认;三是由张先生另行出具一份纸质承诺书,保证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四是物业公司与时俱进,直接修改不科学、不便民的办事流程。

  民生无小事,件件总关情。遗憾的是,现实中,类似事例并非个案,一些市民的切身“小事”被各种“死结”卡住时有所闻,导致“以人为本”近似空话。特别是一些公共服务部门保守、僵化的办事流程,最易变成“死结”,值得格外的重视。因此,有关部门务必鼓起担当勇气,改革僵化办事流程,切实简化手续,搬掉便民服务的“拦路虎”。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