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更新 照明电器产品自愿性认证履行新版规范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工程案例

规范更新 照明电器产品自愿性认证履行新版规范

2023-12-25 工程案例

  “关于照明电器产品自愿性认证履行新版规范GB 17625.1-2022有关要求的告诉”。

  告诉显现:照明电器产品自愿性认证根据规范GB 17625.1-2022《电磁兼容 限值 第1部分: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以下称“新版规范”),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并代替GB 17625.1-2012(以下称“旧版规范”)。为确保认证的有用施行,我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现将施行规矩修订状况及履行新版规范的有关要求清晰如下:

  1、 自本告诉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企业可自愿挑选依照新版规范或旧版规范施行认证。自2024年7月1日起,应选用新版规范施行认证并出具新版规范认证证书,不再颁布旧版规范认证证书。

  2、 关于已按旧版规范获证的产品,旧版规范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规范施行后的第一次盯梢查看完毕前,向我中心提交转化新版规范认证证书的请求,新旧版规范首要差异及实验要求参照认监委TC10技能专家组《关于GB 17625.1-2022规范换版认证施行方法的技能抉择》(见附件)履行。一切旧版规范认证证书转化作业最迟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结;逾期未完结的,我中心将暂停旧版规范认证证书;2025年9月30日仍未完结转化的认证证书,我中心将吊销旧版规范认证证书。

  3、 关于2024年7月1日前现已出厂、投放市场而且不再出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化。

  4、本公告中对(010照明电器 / 004照明电器附件)施行自愿性认证履行新版规范的要求,并不革除有关产品应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法》相关规定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