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3伤!宜春古城文化复兴人工拆除工程10·26坍塌事故调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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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3伤!宜春古城文化复兴人工拆除工程10·26坍塌事故调查公布

  2月11日,本报从宜春市政府获悉,宜春古城文化复兴人工拆除工程10·26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已于近日公布。

  调查显示:2021年10月26日,江西乾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灵泉街道五眼井社区沙子巷附近,对袁州区古城文化复兴项目人工拆除工程进行拆除作业时,发生房屋墙体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

  袁州区古城文化复兴项目是宜春市重点项目,为有效保护袁州古城范围内的历史背景和文化建筑,采用人工拆除方式对古城内的现代“插花”建筑进行拆除。建筑设计企业为宜春市中心城区管理委员会,由袁州区棚户区改造总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实施工程单位为江西乾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未向袁州区住建局备案。

  2021年10月26日,项目安全员朱聪来到施工现场,与准备作业的5名工人朱光荣、朱乐荣、徐某某、徐国华、汤师达碰头并口头交代作业时需注意安全事项。随后5名工人来到J255房屋二楼准备开始作业。8点20分,工人在拆除房屋过程中,房屋西面墙体发生倒塌,朱光荣、朱乐荣、徐国华被砸伤并摔落至一楼,徐某某被砖块埋压在二楼,汤师达因外出喝水未受伤。徐某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江西乾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制定J255房屋拆除工程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未采取设置临时支撑等预防倒塌措施;实施工程人员违反人工拆除施工操作流程,在房屋第三层钢筋混凝土梁、柱未全部拆除的情况下,于事故当天进行第二层拆除作业,在即将拆完第二层南、北承重墙体结构时,由于支撑体系遭到破坏,导致余下的第三层钢筋混凝土梁、柱和第二层西面墙体倒塌,造成人员伤亡。

  1.江西乾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制定J255房屋拆除工程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拆除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对J255房屋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估;未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职安全员未对拆除施工全套工艺流程进行跟踪巡查,未能及时有效地发现并消除违规操作的安全事故隐患。

  2.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实施工程单位在未制定J255房屋拆除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的情况下进行拆除施工、作业人员违规作业等危险行为未制止,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未依法监督实施工程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派驻袁州区古城文化复兴人工拆除工程监理人员不符合监理工作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陈俊霞未到现场履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冯维资质不符合要求。

  经调查认定,江西乾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袁州区古城文化复兴项目人工拆除工程“10·26”一般坍塌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李仕信,江西乾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派驻袁州区古城文化复兴人工拆除工程建设项目经理,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涉嫌犯罪。建议由公安机关对其涉嫌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

  1.徐雪斌,江西乾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股东(占股35%,实际控制人),对单位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由袁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2.朱聪,江西乾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派驻袁州区古城文化复兴人工拆除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员,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负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宜春市住建局暂停或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并由袁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35%的罚款。

  3.陈俊霞,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派驻袁州区棚户区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监理工作长期履职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理责任,建议由宜春市住建局报江西省住建厅停止其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

  4.冯维,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派驻袁州区棚户区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未取得监理执业资格证书开展监理工作,未组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实施巡视检查,对拆除施工监督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理责任。建议由袁州区住建局对其处5000元的罚款。

  5.肖银发,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派驻袁州区棚户区改造工程监理项目监理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理责任。建议由袁州区住建局对其处5000元的罚款。

  1.江西乾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袁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65万元的罚款。

  2.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理责任。建议由袁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30万元的罚款。